僅供參考
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,唔構成法律意見。涉及公司章程嘅起草、修改或股東爭議,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。每間公司嘅股權結構同章程條文都唔同,適用安排可能因情況而異。
目錄
1. 前言 — 註冊五年,我從來冇睇過自己份章程
我間公司 2019 年註冊,係搵秘書公司一手包辦嘅。當時簽完一堆文件,我只係記得兩個數字:公司註冊編號同商業登記號碼。至於個綠色文件夾入面嗰份「Articles of Association」,我連揭開都冇揭過。
直到 2024 年有個朋友想入股,律師第一句就問:「你份章程有冇股份轉讓限制?有冇優先購買權?」我呆咗。返屋企揭開份章程先發現,入面寫嘅係範本條文 — 董事會有絕對酌情權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。即係話,我以為「我賣股份俾邊個都得」,但實際上要董事會批准;而我同拍檔兩個人加埋就係整個董事會,即係任何一方都可以卡住對方賣股份。
呢個發現改變咗我對公司章程嘅睇法。章程唔係註冊時交嘅一份行政文件,而係一間公司嘅「憲法」 — 股東點投票、股份點轉讓、董事點罷免、股息點派,全部係佢決定。而九成香港中小企老闆,同我當年一樣,冇睇過。
呢篇文同你由零拆解:章程係咩、範本章程幾時自動適用、邊啲條款一定要有、幾時要改、改要點做。讀完你可以即刻去查自己份章程,睇下係一份「夠用」定係一份「計時炸彈」。
僅供參考: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,唔構成法律意見。章程條文嘅效力要視乎全文、公司實際情況同相關判例,修改前強烈建議先諮詢執業律師。
2. 公司章程係咩?同章程大綱有咩分別?
香港公司嘅「章程」係一份法定文件,規定公司內部點運作。你可以理解為三樣嘢嘅合體:
- 股東之間嘅合約 — 註冊之後,章程對公司同每一位股東(包括將來先加入嘅股東)都有約束力。
- 董事會嘅權限清單 — 董事有幾大權、要唔要股東批准、會議點開、票點投。
- 對外嘅公開紀錄 — 銀行、投資者、買家做盡職審查時,第一份睇嘅文件通常就係章程。
2014 年之後:章程大綱已經消失
好多人仲講「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(M&A)」,呢個講法喺 2014 年 3 月 3 日之後已經過時。新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生效當日:
| 項目 | 2014 年 3 月 3 日之前 | 2014 年 3 月 3 日之後 |
|---|---|---|
| 法定章程文件 | 章程大綱(Memorandum)+ 章程細則(Articles) | 只有章程細則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 |
| 公司宗旨(Objects) | 要大綱寫明,超出宗旨嘅行為可能無效 | 公司有全面行為能力,宗旨條款唔再強制 |
| 股份面值(Par Value) | 有法定股本、有面值 | 廢除面值同法定股本概念 |
| 註冊時要交咩 | 大綱 + 細則 + 法團成立表格 | 法團成立表格(NNC1)+ 章程(如自訂) |
所以如果你手上嗰份文件仲寫住「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」,唔代表公司有問題 — 只係佢係 2014 年前註冊,或者沿用了舊模板。但如果係 2014 年後新註冊嘅公司,正常唔應該再有大綱。
真實案例:有朋友 2021 年開公司,秘書公司照舊模板幫佢整咗份「Memorandum + Articles」。兩年後申請銀行貸款,銀行合規部要求「最新版本公司章程」,佢交咗份有大綱嘅文件,被退返要求重新提供。唔係法律問題,但拖咗三個星期。
3. 範本章程(Model Articles)幾時自動適用?
呢個係最多人誤解嘅一點:香港公司唔一定要自己寫一份章程。法律提供咗一套「範本章程」,你唔寫,佢就幫你用。
三種情況
情況一:完全唔註冊章程
註冊時只交 NNC1,唔交章程。咁《公司(章程細則範本)公告》(第 622H 章)附表 2 嘅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範本章程全文自動適用。香港大部分一人公司、兩三個股東嘅小型公司都係呢種。
情況二:註冊自訂章程,但冇排除範本
你自己寫咗部分條文,但冇明確講「範本章程唔適用」。結果係:你寫嘅條文優先,你冇寫嘅部分由範本章程補上。呢個係最常見嘅「混合」狀態,好多公司自己都唔知。
情況三:完整自訂章程並排除範本
有投資者、有幾個股東、有特別股權安排嘅公司通常係呢種。全文度身訂造,明確排除範本章程。融資文件(Term Sheet、SHA)通常會要求呢個。
範本章程唔止一套。第 622H 章一共有三套,分別對應:
| 附表 | 適用公司 | 典型例子 |
|---|---|---|
| 附表 1 | 公眾股份有限公司 | 上市公司、擬上市公司 |
| 附表 2 |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| 99% 香港中小企 |
| 附表 3 | 擔保有限公司 | 協會、商會、NGO、學校 |
點查自己用邊套?去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(ICRIS)搵自己間公司,睇「章程細則」欄位。如果顯示冇註冊章程,你就係純範本章程(附表 2);如果有一份文件,就要下載睇下有冇「model articles apply」或者排除條款。
4. 一定要有嘅強制性條文
無論你幾想自由設計,章程都有「唔可以刪」嘅部分。《公司條例》第 81 至 85 條列明公司必須納入章程嘅強制性條文,例如公司名稱、成員嘅法律責任(有限責任)、股本相關資料等。除此之外,仲有幾樣係法律隱含但實務上一定要寫清嘅:
- 公司名稱 — 一定要同公司註冊證書完全一致(中文、英文或兩者)。
- 成員責任 — 表明成員嘅法律責任係有限(Limited)。
- 股本結構 — 已發行股份嘅數目同類別。無面值制度下唔再寫「每股 HK$1」,只寫股數。
- 私人公司嘅三個特徵 — 股份轉讓受限制、成員人數上限 50、唔可以向公眾發售股份或債權證。呢三樣係「私人公司」嘅法定定義,章程唔可以寫到變相公眾公司。
- 唔可以違反條例 — 任何同《公司條例》抵觸嘅條文都係無效,例如寫「股東永久放棄查閱帳目權利」。
重要:章程唔可以削減法律賦予股東嘅核心權利(例如按條例召開會議、查閱法定紀錄、申請不公平損害救濟)。寫咗都無效,但會令股東之間出現「以為有保障」嘅誤會,往往喺出事時先爆。
5. 實用章程應該包嘅 10 個條款
以下係我睇過十幾份章程(自己公司、朋友公司、盡職審查個案)之後,總結出最有實際影響嘅十個條款。你可以當 checklist 用,逐項對自己份章程。
5.1 股份轉讓限制同優先購買權
私人公司一定要有限制,但「限制」有好多種寫法。範本章程嘅寫法係董事會有酌情權拒絕登記轉讓 — 聽落中性,實際上等於現有股東可以永久卡死你賣股份。比較平衡嘅寫法係:股東想賣,先按比例要約俾其他股東(優先購買權,Pre-emption),30 日內冇人買先可以賣俾外人。
5.2 董事嘅委任同罷免
要寫清楚:邊個有權委任董事(股東大會?特定股東?)、董事任期、罷免要用咩決議、罷免之後股權點處理。呢條寫得含糊,係股東糾紛最常見嘅起點。
5.3 董事會權限同保留事項
列出邊啲決定一定要股東批准(例如借貸超過某個金額、出售主要資產、發行新股、更改業務性質)。冇呢條,董事理論上可以做完所有事再通知股東。
5.4 會議:通知期、法定人數、表決
股東大會通知期、董事會會議通知期、法定人數(法定最低出席人數)、主席有冇決定票、書面決議點簽。呢啲細節平時冇人理,一到有爭議就變成「個會開唔開得成」嘅關鍵。
5.5 股息同分派
中期股息由董事會宣派、末期股息由股東大會宣派但唔可以超過董事會建議 — 呢個係範本章程嘅標準分工。如果股東想確保「有盈利一定派」,就要喺章程或者股東協議寫明派息政策。
5.6 股份類別同權利
如果有優先股、A/B 股,章程一定要寫清楚每類股份嘅投票權、股息優先次序、清盤時嘅優先取回金額。呢部分同股份類別指南可以一齊睇。
5.7 僵局處理機制
兩個股東各持一半,一有分歧就死鎖。章程可以寫:強制調解、冷靜期、其中一方按估值公式買斷另一方(Buy-out)、或者第三方仲裁。範本章程完全冇呢個機制。
5.8 股份留置權同催繳股款
股東認購咗但未付款嘅股份,公司可唔可以留置、可唔可以沒收?範本章程有相關條文,但如果你公司有分期出資安排,就要寫得更具體。
5.9 彌償同保險
公司可唔可以為董事購買 D&O 保險、可唔可以彌償董事因履行職務而產生嘅責任。呢條會直接影響有無人肯做你公司董事。
5.10 加固條文(Entrenched Articles)
如果你想把某幾條(例如「唔可以強制收購小股東股份」)鎖死,可以用加固條文,規定修改要符合比特別決議更高嘅門檻。實務上香港中小企極少用,但家族公司、有外部投資者嘅公司會考慮。
| 條款 | 範本章程有冇? | 幾時一定要自己加 |
|---|---|---|
| 股份轉讓限制 | 有(董事酌情權) | 多過一個股東就要改寫成優先購買權 |
| 優先購買權 | 冇 | 有 2 個以上股東 |
| 保留事項(股東批准) | 冇 | 有少數股東或投資者 |
| 僵局處理 | 冇 | 股權接近 50/50 |
| 股份類別權利 | 冇(除非法定) | 發行優先股、可換股工具 |
| 彌償 / D&O | 部分 | 有外部董事 |
檢查清單工具:我哋整咗一份公司章程檢查清單(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檢查表),逐項對你份章程有冇齊上面嘅條款,5 分鐘睇完知道自己公司嘅風險位。如果你需要重新起草,亦可以用章程填寫工具產生基礎文本,再交律師調整。
6. 章程 vs 股東協議:幾時用邊份?
呢個係第二多誤解嘅地方。好多人以為簽咗股東協議就唔使改章程,或者改咗章程就唔使簽協議。實際上兩者角色唔同:
| 比較項 | 公司章程 | 股東協議(SHA) |
|---|---|---|
| 性質 | 公司憲章,法定文件 | 股東之間嘅私人合約 |
| 要唔要註冊 | 要,向公司註冊處交付 | 唔需要,唔會公開 |
| 約束邊個 | 公司 + 所有股東(包括將來加入) | 只有簽署方 |
| 第三者查得到 | 查得到(ICRIS 付費查閱) | 查唔到 |
| 違反後果 | 相關行為可能無效,可向法院申請 | 違約賠償、強制履行 |
| 適合放咩 | 股份轉讓、投票權、董事委任、會議程序 | 估值、退出機制、保密、禁止競爭、優先認購 |
實務原則好簡單:要約束將來嘅股東、要對外顯示嘅,寫入章程;敏感、只關乎幾個股東之間嘅,寫入股東協議。如果兩份文件有衝突,一般以章程為準(因為章程係法定文件),所以簽協議之後發現同章程撞,正確做法係修章程去配合,唔係叫對方「睇協議就得」。
股東協議嘅詳細條款可以睇股東協議終極指南。
7. 章程放邊?邊個睇得到?
公司章程係公開文件。呢點好多人唔知,結果喺章程入面寫咗好多唔應該公開嘅嘢。
- 公司註冊處 — 註冊時提交嘅章程正本(或經核證副本)由公司註冊處保存,任何人在 ICRIS 都可以付費查閱及下載。
- 公司註冊辦事處 — 公司須保存章程副本,供股東查閱;股東亦有權索取副本(公司可收取合理費用)。
- 銀行 / 投資者 / 買家 — 開戶、融資、盡職審查幾乎一定會要求最新版本章程。
- 你自己 — 好多老闆連自己都冇一份。呢個係最基本嘅問題:你唔知自己受咩條文約束。
唔好放落章程嘅資料:股東身份證號碼、住址、私人聯絡、估值、內部定價、客戶名單、薪酬安排。呢啲全部會變成公開紀錄。曾經有公司喺章程附件列明各股東出資額同估值,融資時被對方律師逐項質疑,最後要重新整理章程。
8. 幾時要改?點改?(特別決議 + NAA1)
章程唔係簽一次就永久有效。以下情況基本上一定要改:
- 引入投資者 — 加優先股、反攤薄、否決權、董事席位。
- 股東結構改變 — 新股東加入、股東退出、股權比例大改,需要同步更新轉讓限制同僵局機制。
- 公司改名 — 章程首頁公司名稱要跟住改。
- 發行新股或新類別股份 — 章程寫明嘅股本結構要更新。
- 改變董事權力或會議安排 — 例如加保留事項、改法定人數。
- 公司想「去範本化」 — 由範本章程轉為完整自訂章程。
修改程序四步
第一步:擬定修訂文本
用「原文 vs 新文」對照表寫清楚改邊條、改成點。唔好用「大致修改」呢類寫法,決議要具體。
第二步:特別決議(75%)
修改章程須以特別決議通過 — 即不少於 75% 表決票數贊成(唔係 75% 股東人數)。一人公司都要做:簽書面決議,唔可以「自己知就得」。會議通知要列明決議全文同講明係特別決議。
第三步:15 日內交付公司註冊處
一般須於通過後 15 日內交付表格 NAA1(公司章程細則修改通知書),連同經核證嘅修訂後章程文本。新條例下大部分申報期限已由 14 日統一改為 15 日。
第四步:更新內部文件
更新法定紀錄冊、股東名冊(如涉及)、通知銀行同客戶(如涉及改名),並保存舊版本章程 — 盡職審查通常會問「歷史版本」。
相關表格一覽
| 表格 | 用途 |
|---|---|
| NAA1 | 公司章程細則修改通知書 |
| NAA2 | 公司宗旨修改通知書 |
| NAA3 | 原有公司(2014 年前註冊)對某些章程細則修改通知書 |
| NAA4 | 公司地位更改通知書(例如私人公司轉公眾公司) |
| NNC2 | 更改公司名稱通知書(改名時用) |
完整修改流程、決議範例同時間表,我另外寫咗一篇公司章程修改完整指南,呢篇集中講「章程本身」,程序細節請睇嗰篇。
真實案例:兩個股東改章程加新股東,口頭同意咗就改咗份文件,但冇開會、冇簽決議、冇交 NAA1。兩年後新股東想賣股份,發現註冊處紀錄仍然係舊章程(冇優先購買權),舊股東就話「當日大家講好咗」。結果要用特別決議補做一次 + 交 NAA1,仲要解釋兩年間嘅股份變動 — 搞咗兩個月。
9. 六個中伏位
中伏 1:以為「範本章程」等於「冇章程」
範本章程係完整有效嘅章程,一樣有法律約束力。你唔知佢寫咩,唔代表佢唔管你。
中伏 2:章程同股東協議條款打架
協議寫「股東可以自由轉讓」,章程寫「董事會有絕對酌情權」。真正執行時以章程為準,協議嗰句形同虛設。
中伏 3:用普通決議改章程
50% 多數通過就以為搞掂。法律要求 75% 特別決議,普通決議改章程係無效嘅。
中伏 4:改完唔交 NAA1
公司內部改咗,但註冊處紀錄冇更新。對外(銀行、投資者、法院)仍然以舊章程為準,等於冇改。
中伏 5:喺章程寫敏感資料
章程係公開文件,股東身份證號碼、私人住址、估值全部會被人查到。
中伏 6:只有一份紙本,冇電子備份
搬辦公室、換秘書公司就唔見咗。盡職審查要三日内交章程,你就要臨急去 ICRIS 付費下載。由今日開始,所有版本(連舊版)都存一份 PDF。
10. 自己搞、用工具定搵律師?
唔同情況有唔同答案。以下係我實務上嘅建議:
| 情況 | 建議做法 |
|---|---|
| 一人公司、唔打算引入投資者 | 用範本章程就得,但要下載一份存檔,知道自己受咩約束 |
| 2 至 3 個股東、股權平均 | 自己用工具起草基礎文本 + 律師審一次(重點:轉讓限制、僵局、罷免) |
| 有外部投資者 / 打算融資 | 一定要律師,因為章程要同 Term Sheet、SHA 對齊 |
| 家族公司、傳承安排 | 律師 + 稅務顧問,章程要配合遺產同信託安排 |
| 只是想改公司名或加股本 | 程序標準化,可以用工具 + 自己交 NAA1 |
如果你係第一次註冊公司,章程通常會連埋 NNC1 一齊處理,可以睇開公司設立註冊終極指南同 NNC1 填寫教學了解註冊時要交咩。
三步自保:(1) 今日去 ICRIS 下載自己份章程,睇有冇「優先購買權」同「僵局機制」;(2) 存一份 PDF 喺雲端同公司文件夾;(3) 如果多過一個股東而兩樣都冇,今年內改一次 — 趁大家關係好嘅時候改,永遠比出事後改容易。
僅供參考:本文章內容只係一般資訊分享,唔構成法律意見。章程起草同修改涉及具體股權安排,實際做法會因個別情況有重大分別,決定自行處理之前,請務必諮詢執業律師。
想睇更多公司文件同合規指南?我哋有超過 160 篇免費實戰文章 — 睇晒 ESGov 指南,股份轉讓、周年申報、SCR、報稅審計全部有。
11. 常見問題(FAQ)
香港有限公司一定要有公司章程嗎?
要,但唔一定要自己寫一份。2014 年 3 月 3 日新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生效後,公司可以只註冊法團成立表格(NNC1)而唔註冊自訂章程,咁樣《公司(章程細則範本)公告》(第 622H 章)附表 2 嘅範本章程就會自動適用。大部分香港小型私人公司其實都係用範本章程。
章程大綱(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)仲有冇用?
2014 年 3 月 3 日起,新《公司條例》廢除組織章程大綱,香港公司只保留組織章程細則(Articles of Association)。舊公司文件夾入面嗰份 Memorandum 已經唔再係法定文件。同時股份面值(Par Value)同法定股本制度亦已廢除。
公司章程同股東協議有咩分別?
章程係向公司註冊處註冊嘅公開文件,對公司同所有股東(包括將來加入嘅)都有約束力;股東協議係股東之間嘅私人合約,唔會公開,亦唔可以違反章程或《公司條例》。對外要公開、要約束新股東嘅內容放章程;敏感嘅商業安排放股東協議。
改公司章程要幾多票?要唔要通知公司註冊處?
修改章程須以特別決議通過,即不少於 75% 表決票數贊成。通過後一般須於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表格 NAA1(公司章程細則修改通知書),連同經核證嘅修訂後章程文本;如果涉及宗旨或公司地位改變,就要用 NAA2、NAA3 或 NAA4。
公眾查唔查到公司嘅章程?
查到。公司章程係註冊文件,任何人在公司註冊處網上查冊中心(ICRIS)都可以付費查閱及下載。所以唔好喺章程寫敏感商業資料(例如股東身份證號碼、估值、內部定價),呢類內容應該放股東協議。
用範本章程有咩風險?
範本章程係一套通用條文,唔會照顧你公司嘅實際情況。最常見問題包括:股份轉讓冇優先購買權(股東可以賣股份俾外人,但同時董事會又可以拒絕登記,變成雙向風險)、董事罷免門檻同你預期唔同、冇僵局處理機制、冇保護少數股東嘅資訊權。公司有多過一個股東、或者將來打算引入投資者,就應該喺註冊前或融資前改一份度身訂造嘅章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