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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指南 — 完整步驟
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(表格 ND2B)是指香港有限公司於董事或公司秘書詳情更改後,按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第 645(4) 及 652(2) 條)於 15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的法定程序。常見更改包括姓名、通常住址、香港身份證或護照號碼、身份(Capacity)。逾期最高罰款 HK$25,000,持續失責每日另罰 HK$700。ND2B 政府不收費。所有資料請以公司註冊處最新公布為準。
需時:5 步驟,更改後 15 日內遞交(網上即時確認);費用:$0(ND2B 政府不收費,網上提交免費);法律: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645(4)、652(2)條
第 1 步:了解申報義務 — 確認何時須申報詳情更改
了解《公司條例》對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的申報規定,確認責任與 15 日限期。
第一步:釐清何時須申報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645(4) 及 652(2) 條,公司須於詳情更改後 15 日內通知公司註冊處。
須以 ND2B 申報的更改:董事姓名、通常住址、香港身份證號碼、護照號碼、身份(Capacity);公司秘書姓名及通訊地址(秘書只須申報通訊地址)。
適用對象:自然人董事、法人團體董事、候補董事、公司秘書及聯名公司秘書。
不適用 ND2B:委任或停任董事/秘書用 ND2A;註冊辦事處地址更改用 NR1;備任董事詳情更改用 ND7。
限期:更改生效日起計 15 個日曆日內(非工作天)遞交,日數由生效日翌日起計。
逾期罰則:最高罰款 HK$25,000,持續失責每日罰款 HK$700,公司及每名失責董事均可被檢控。
必須完成:確認更改類型屬 ND2B 範圍、記錄生效日期並標記 15 日限期、如屬委任或停任改用 ND2A。
用邊份表?3 題快速判斷(ND2B/ND2A/NR1/ND7):https://esgov.org/form-picker/
常見錯誤:逾期申報:最高罰款 HK$25,000,每日另罰 HK$700。
常見錯誤:誤用表格(ND2A 與 ND2B):公司註冊處退回。
常見錯誤:未申報董事地址更改:公司紀錄不準確,影響查冊。
常見錯誤:誤以為秘書須申報通常住址(秘書只須申報通訊地址)。
常見錯誤:更改生效日期與文件日期不一致,紀錄混亂。
第 2 步:填寫 ND2B 表格 — 記錄更改後詳情
填妥 ND2B,記錄更改後的董事或公司秘書詳情。
第二步:填寫 ND2B 表格,申報董事或公司秘書詳情更改。
第一部分(公司資料):公司名稱(與商業登記證一致,包括 Limited)、公司註冊編號(CR No.)、商業登記號碼(BR No.)。
第二部分(Part A 更改類別):名稱、通訊地址、通常住址(只適用於自然人董事)、身份證或護照號碼、身份(Capacity)更改。
第三部分(Part B,只適用於法人團體董事):名稱、註冊辦事處或主要辦事處地址更改。
第四部分(新詳情):填寫更改後資料,須與身份證/護照/商業登記證一致。
第五部分(簽署):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。
PI-ND2B(受保護資料頁):完整香港身份證號碼及通常住址屬受保護資料,不供公眾查閱,須以獨立 PI-ND2B 頁申報;每頁只填一名自然人,須放於 ND2B 主表之後。
重要提示:主表只填部分號碼(頭三至四位),完整號碼填於 PI-ND2B;須以中文或英文其一填寫,不可中英夾雜;字跡須清晰。
必須完成:核對新資料與身份證明文件一致、如適用填妥 PI-ND2B、如多於一人更改則每人獨立 ND2B 及 PI-ND2B。
ND2B(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更改通知書) — 公司註冊處指明表格,用以申報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,須於更改後 15 日內提交。 — ND2B(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更改通知書) 下載
PI-ND2B(受保護資料頁) — 申報完整香港身份證號碼及通常住址,資料不供公眾查閱;每頁只填一名自然人,放於主表之後。 — PI-ND2B(受保護資料頁) 下載
常見錯誤:姓名與身份證不一致,表格被退回。
常見錯誤:遺漏 PI-ND2B 頁,表格不完整被退回。
常見錯誤:地址類型填錯(秘書填住址或董事填錯類型)。
常見錯誤:主表填了完整身份證號碼(應填部分號碼)。
常見錯誤:中英夾雜填寫(公司註冊處要求劃一語言)。
常見錯誤:手寫字跡潦草,可能被拒絕接受。
第 3 步:簽署 ND2B — 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
ND2B 須由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確認,可選擇電子或紙本簽署。
第三步:ND2B 須由一名董事或公司秘書簽署。
可簽署的人:任何一名董事,或任何一名(聯名)公司秘書。
不可簽署的人:經理、會計師、律師、股東(除非其同時為董事或公司秘書)。
電子簽署(推薦):經 e-Services Portal 提交,先登記個人帳戶並訂閱 e-Filing Services,以數碼證書(e-Cert 或智方便 iAM Smart)進行電子簽署,可 24 小時提交並獲即時確認。
紙本簽署:須為正本簽名,不接受傳真或掃描打印本;公司註冊處不接受未簽妥的表格。
提交方式:郵寄或親身交付至金鐘道政府合署 14 樓公司註冊處;郵寄建議用掛號並保留送達證明。
必須完成:由合資格人士親筆或電子簽署、保留遞交證明、留意公司註冊處辦公時間。
常見錯誤:簽署人不符合資格,表格被退回。
常見錯誤:紙本簽名使用掃描本,公司註冊處不接受。
常見錯誤:手寫字跡潦草,可能被拒絕接受。
常見錯誤:未保留遞交證明,日後難以證明已按時申報。
第 4 步:遞交公司註冊處 — 15 日內完成登記
將已簽署的 ND2B 遞交公司註冊處登記,並確認收到。
第四步:將已簽署的 ND2B 遞交公司註冊處,完成法定申報。
網上提交(推薦):經 e-Services Portal 提交,免費、即時確認、有提交記錄,需已登記帳戶及數碼證書。
郵寄提交:寄至金鐘道政府合署 14 樓公司註冊處,免費,約四至五個工作天,建議用掛號並保留證明。
親身提交:親身交付至上址收款處,即時取得收件蓋章。
限期計算:以公司註冊處收到日期為準(非寄出日期);例如 7 月 1 日更改,最遲 7 月 16 日遞交,遇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。
提交後:電子提交獲即時確認通知(電郵及系統記錄),紙本提交獲收件蓋章副本,建議保留。
必須完成:保留遞交證明、於公司日誌記錄提交日期、如用郵寄採用掛號。
網上提交(e-Services Portal):https://www.e-services.cr.gov.hk/
e-Services 帳戶登記指南:https://www.cr.gov.hk/tc/electronic/e-servicesportal/user_registration.htm
公司註冊處辦公時間及地址:https://www.cr.gov.hk/tc/contact/office.htm
如同時更改業務地址,另交稅務局 IRC3111A(1 個月內):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pdf/irc3111a.pdf
常見錯誤:遞交後未保留確認,日後難以證明已按時申報。
常見錯誤:郵寄遺失,建議用掛號或電子方式。
常見錯誤:誤以為 15 日為工作天(實際為日曆日)。
常見錯誤:使用過期表格版本,須用公司註冊處最新版本。
第 5 步:更新公司內部紀錄 — 董事名冊及 SCR
同步更新公司內部的董事名冊、公司秘書紀錄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(SCR)。
第五步:遞交 ND2B 後,須同步更新公司內部紀錄,此步常被忽略。
董事名冊(Register of Directors):按《公司條例》第 641 條備存,載有每位董事最新姓名、地址及身份證號碼,更改後即時更新,並保存於註冊辦事處或指定位址。
公司秘書名冊(Register of Secretaries):同樣須更新,如通訊地址更改亦一併更新。
銀行紀錄:通知銀行更新董事簽署授權及 KYC 紀錄,部分銀行或需董事親身辦理。
商業登記(如適用):如業務地址更改,須另行以 IRC3111A 通知商業登記署;ND2B 報公司註冊處,BR 地址更改報稅務局,兩者不同。
公司印章及文件:如董事姓名更改,更新授權簽署安排及對外文件。
常見誤解:誤以為遞交 ND2B 即自動更新所有紀錄(銀行及稅務局須另行通知);誤以為董事名冊可隨意存放(法定要求須備存於指定地點)。
必須完成:更新董事名冊及秘書名冊、通知銀行更新 KYC、如業務地址有變另以 IRC3111A 通知稅務局、檢查對外文件有否顯示舊資料。
董事/公司秘書登記冊(更新用) — 用 ESGov 免費工具重新生成董事、公司秘書及成員登記冊,反映最新詳情。 — 董事/公司秘書登記冊(更新用) 下載
常見錯誤:公司內部紀錄未更新,查冊時顯示舊資料,影響公司形象。
常見錯誤:地址更改未報稅務局,商業登記地址與實際不符,政府信件無法送達。
常見錯誤:銀行 KYC 未更新,或被凍結戶口或限制交易。
常見錯誤:董事名冊未備存於指定地點,違反《公司條例》規定。
常見問題
董事改名或搬屋,須於何時內申報?
須於更改後 15 個日曆日內以 ND2B 向公司註冊處申報。逾期最高罰款 HK$25,000,持續失責每日另罰 HK$700。
委任新董事或董事辭任,用哪張表格?
用 ND2A(委任或停任通知書)。ND2B 只適用於詳情更改,例如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證或護照號碼、身份(Capacity)。
公司秘書是否須申報通常住址?
不需要。公司秘書只須申報通訊地址;董事的通常住址屬受保護資料,須以 PI-ND2B 頁申報,不供公眾查閱。
完整香港身份證號碼填在哪裡?
ND2B 主表只填部分號碼(頭三至四位),完整號碼填於獨立 PI-ND2B 受保護資料頁,該頁不供公眾查閱。
ND2B 可以網上提交嗎?
可以。經公司註冊處 e-Services Portal 提交,須先登記帳戶並持數碼證書(e-Cert 或智方便),網上提交免費並獲即時確認。
自行辦理比較
| 項目 | 自行辦理(ESGov) | 會計公司 | 秘書公司 |
|---|---|---|---|
| 費用 | $0(政府不收費) | $1,000 – $3,000 | $1,500 – $3,500 |
| 所需時間 | 網上即時確認 | 1–3 工作天 | 1–5 工作天 |
| 專業知識 | 不需要,依指南辦理即可 | 會計師協助 | 秘書公司代辦 |
| 文件處理 | 自行填寫 ND2B + PI-ND2B | 會計代填 | 秘書代填 |
| 適合情況 | 簡單更改、節省開支 | 稅務較複雜 | 無暇處理、全程代辦 |
相關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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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定義:董事及公司秘書詳情更改(表格 ND2B)是指香港有限公司於董事或公司秘書詳情更改後,向公司註冊處申報的法定程序,受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645(4) 及 652(2) 條規管。
關鍵數字:關鍵數字:ND2B 免政府費用;更改後 15 個日曆日內須申報;逾期最高罰款 HK$25,000、持續失責每日另罰 HK$700;公司秘書只須申報通訊地址。
法律:法例依據: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645(4) 條、第 652(2) 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