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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銷公司註冊完整指南 — 完整步驟
撤銷註冊(Deregistration / Strike-off)是指香港有限公司按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第 750-751 條)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解散公司的法定程序,適用於從未營業或已停業超過三個月、無債務、無法律訴訟的公司。根據公司註冊處年報,2024/25 年度共有超過 5,000 宗撤銷註冊申請獲批,平均處理時間約 6–9 個月。最常見被拒原因包括未交清報稅表(約 40%)、公司仍有未清償債務(約 25%)。所有費用請以最新公布為準。
需時:6 步驟,約 6–9 個月(最快約 5 個月);費用:自行辦理 $690(IR1263 $270 + NDR1 $420);法律: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750-751條
第 1 步:資格檢查 — 確認公司是否合資格撤銷
確認公司符合《公司條例》第 750 條的七大條件,並不在排除名單之內。
第一步:確認公司是否符合撤銷註冊資格。《公司條例》第 750 條列明七項必要條件,全部達成方可申請;不符合條件而申請,只會浪費金錢與時間。
條件一:全體股東(成員)書面同意撤銷註冊。
條件二:公司從未開始營業,或已停業超過三個月(由最後一次商業活動起計算)。
條件三:公司沒有任何未清償債務(包括或然負債,例如銀行擔保、未到期租約)。
條件四:公司並非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(沒有被起訴,亦沒有起訴他人)。
條件五:公司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(物業、車位、寫字樓)。
條件六:如公司為控權公司,其附屬公司亦不得擁有香港不動產。
條件七: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發出的《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》(即第二步)。
以下類型公司不可透過撤銷註冊解散,必須清盤:公眾公司、銀行、保險人、持牌法團、強積金核准受託人、信託公司,以及申請前五年內曾屬上述類別的公司。
常見陷阱:停業三個月由最後一次商業活動起計,而非董事決定當日;或然負債亦計算在內;公司名下有香港不動產須先轉讓;全體股東同意為必須,即使有股東移民、失聯或身故,亦須先處理。
必須完成:填寫資格預檢清單、取得全體股東書面同意、清理或然負債、處理香港不動產、確保公司不涉法律訴訟。
撤銷註冊資格預檢清單 — 逐項核對公司是否符合撤銷註冊的七大條件,適合用作內部審查記錄。 — 撤銷註冊資格預檢清單 下載
常見錯誤:不符合七大條件而申請:NDR1 會被拒,HK$420 費用不獲退還。
常見錯誤:遺漏股東同意:憲報反對期有人反對,程序受阻。
常見錯誤:公司屬排除類型卻行撤銷程序:申請無效,須改行清盤。
第 2 步: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— 向稅務局提交 IR1263
向稅務局提交 IR1263,申請《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》。
撤銷註冊前,須先向稅務局申請《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》,表格為 IR1263。
遞交前須確保公司已停業,所有稅務事項已清繳(利得稅、僱主報稅、商業登記)。
稅務局會審核公司是否有未清繳稅款或未提交報稅表;如有,須先行處理。
處理時間一般約數個工作天至數星期,視乎公司稅務狀況而定。
取得不反對通知書後,方可在其有效期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撤銷申請(NDR1)。
注意:不反對通知書設有效期,逾期須重新申請。
IR1263 表格範例與逐步填寫教學:https://esgov.org/deregistration-ir1263-generator/
IR1263(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申請表) — 稅務局表格,用以申請《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》,須於公司停業並清繳稅務後提交。 — IR1263(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申請表) 下載
常見錯誤:未清繳稅款或未提交報稅表即申請:稅務局不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。
常見錯誤:不反對通知書逾期未用:須重新申請。
常見錯誤:遞交前公司仍有營業:不符合資格。
第 3 步:提交撤銷申請 — 向公司註冊處遞交 NDR1
取得不反對通知書後,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R1 撤銷註冊申請書。
取得不反對通知書後,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R1「撤銷公司註冊申請書」。
遞交時須附上稅務局的不反對通知書。
公司註冊處接納後會發出確認,其後在憲報刊登第一份公告。
遞交費用及所需文件請以公司註冊處最新公布為準。
NDR1(撤銷公司註冊申請書) — 公司註冊處表格,須連同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提交。 — NDR1(撤銷公司註冊申請書) 下載
常見錯誤:未附上稅務局不反對通知書:公司註冊處不受理。
常見錯誤:資料與公司紀錄不符:申請被退回。
常見錯誤:費用或表格版本有誤:延誤處理。
第 4 步:憲報公告(第一份)及三個月反對期
公司註冊處在憲報刊登撤銷公告,展開三個月反對期。
公司註冊處接納申請後,會在憲報刊登第一份撤銷公告。
公告刊登後,任何利害關是人(如債權人)可在三個月內提出反對。
反對期內如有反對,撤銷程序會暫停,直至問題解決。
期間應確保沒有未披露的債務或法律責任。
常見錯誤:債權人於反對期提出反對:撤銷程序暫停。
常見錯誤:未披露的債務或法律責任:反對期被延長。
第 5 步:正式解散 — 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
三個月反對期屆滿且無反對後,公司正式解散。
三個月反對期屆滿而無人反對,公司註冊處會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。
第二份公告刊登當日,公司正式解散(Dissolved)。
公司解散後,法律上不再存在,其資產(如有)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。
建議於解散前確認所有銀行戶口已關閉及資產已處理。
常見錯誤:解散當日仍有未關閉銀行戶口:結餘歸政府所有。
常見錯誤:未處理資產即解散:須申請恢復註冊。
第 6 步:解散後跟進 — 取消商業登記、關閉銀行戶口、保留文件
公司解散後仍須取消商業登記、確認銀行戶口已關,並保留紀錄七年。
取消商業登記(最重要):撤銷公司註冊不等於自動取消商業登記;須另填 IRC3113 通知商業登記署,於業務結束起一個月內遞交,逾期最高罰款 HK$5,000 及監禁一年。
關閉銀行戶口:務必於解散前完成;解散後戶口結餘將成為無主財物(Bona Vacantia),歸政府所有,須向原訟法庭申請恢復註冊方可取回。
保留公司紀錄七年: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51C 條,須保留會計紀錄、銀行月結單、發票收據合約、董事會記錄、股東名冊、公司印章及解散文件等至少七年。
通知相關人士公司已解散:供應商、客戶、保險公司(取消保單)、強積金受託人(終止帳戶)、牌照機構(如持牌)。
處理未申報資產:解散後如發現未處理資產,已歸政府所有,須向原訟法庭申請恢復註冊(二十年內可申請)。
IRC3113 範本與填寫教學:https://esgov.org/deregistration-irc3113-generator/
IRC3113(結束業務通知書) — 稅務局表格,公司解散後須於業務結束起一個月內提交,以取消商業登記。 — IRC3113(結束業務通知書) 下載
常見錯誤:未於一個月內提交 IRC3113:最高罰款 HK$5,000 及監禁一年。
常見錯誤:解散前未關閉銀行戶口:資金成為無主財物。
常見錯誤:未保留公司紀錄七年:違反《稅務條例》,可被罰款。
常見錯誤:解散後方發現海外資產:須申請恢復註冊處理。
常見問題
撤銷註冊與清盤有何分別?
撤銷註冊適用於從未營業、或緊接申請前 3 個月內沒有營業的公司,無債務、無法律訴訟、無香港物業。清盤則適用於有債務、資產或法律程序的公司。撤銷註冊政府費共 HK$690(稅局 IR1263 HK$270 + 公司註冊處 NDR1 HK$420),清盤費用可達 HK$5,000+。
撤銷公司註冊要多久?
順利的話最快約 6 個月。包括:資格審查 + 股東同意(1-4 星期)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(4-6 星期)、提交 NDR1(1 星期)、第一個憲報公告(3 星期)、3 個月反對期、第二個憲報公告正式解散。
撤銷註冊後商業登記會自動取消嗎?
不會!這個是最多人中招的位。撤銷公司註冊 ≠ 自動取消商業登記。要另外填 IRC3113「結束業務通知書」通知商業登記署,必須在解散後 1 個月內遞交,逾期最高罰 HK$5,000 + 監禁 1 年。
收到 NNO 後多久要提交 NDR1?
不反對通知書(NNO)的有效期只有 3 個月。一定要在發出日起計 3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 NDR1 申請。過期即失效,要重新申請 NNO 並再給 HK$270。
公司解散後仍要保留文件嗎?
要。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51C 條,公司的業務及會計紀錄必須保留至少 7 年,即使公司已經解散。需要保留的文件包括:會計紀錄、銀行月結單、發票收據、董事會會議記錄、股東名冊及公司印章等。
撤銷註冊後可以恢復公司嗎?
可以。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第 765 條,公司解散後 20 年內可以向原訟法庭申請恢復公司註冊。常見原因包括:解散後先發現有未處理資產(如海外應收款項、知識產權),或者有人想追討公司債務。
自行辦理比較
| 項目 | 自行辦理(ESGov) | 會計公司 | 秘書公司 |
|---|---|---|---|
| 費用 | $690(僅政府費用) | $3,000 – $6,000 | $4,000 – $8,000 |
| 所需時間 | 最快約 5–6 個月 | 6–9 個月 | 6–12 個月 |
| 是否需要專業知識? | 不需要,依指南辦理即可 | 會計師協助稅務 | 秘書公司代辦 |
| 文件處理 | 自行填寫 IR1263 + NDR1 | 會計師準備報稅表 | 秘書公司準備 |
| 適合情況 | 公司零營運、無債務、節省開支 | 有未交報稅表、複雜稅務 | 無暇處理、全程代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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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:定義:公司撤銷註冊(停業)是指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正式解散,終止公司法律實體身份的法定程序,受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第750-751條)規管。
關鍵數字:關鍵數字:政府費用合共 $690(IR1263 $270 + NDR1 $420);NNO 有效期 3 個月;2024/25 年度超過 5,000 宗申請獲批;解散後 1 個月內須取消商業登記。
法律:法例依據: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第750-751條、第765條(恢復註冊)、《稅務條例》第51C條
